陈少筠IP属地:辽宁·大连 发布于47分钟前
但值得注(zhu)意的是(❓)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(🏄)(xie)代(🎢)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(guang)有限公司(🕣)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(de)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(ping)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(🖍)数(🤽)千(🛁)万;(🤢)右手则通过音集协(🉐),向收取版(ban)权收费”,一名(🌹)报料(liao)者称。 南都(💬)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(jin)年(nian)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(💆)乐场所发起(🙌)的版权诉讼(🤴)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(gong)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(yin)乐作品版权理应由(🐶)音集协代理,那(🧐)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(🥝)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(gui)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(ji)协(🖥)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(yi)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(😝)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(yi)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(ji)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(gong)司要求一家(jia)会所停止对《家在(🦁)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(🕰)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(jing)应由(you)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(zhe)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(xian):上述会所辩称:(🏰)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(tiao)例》第二十条规定(🌲),本(ben)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(guan)理协会;(🔈)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(ren)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(zuo)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