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田雄一IP属地:黑龙江·双鸭山 发布于35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(zhi)出,周(zhou)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(💪)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(🆒)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(🚢)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(huo)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(xiang)收取版权收费(fei)”,一名(ming)报料(liao)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(🦒)(xun)天眼查及中(🤬)国裁判文(wen)书网发现(xian),近(🌎)年来由鸟人公(🎗)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(🏃)员,其(qi)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(you)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(🏢)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(🐰)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(wu)需纳入(⛅)音集协的(de)账(zhang)目,此外鸟(☔)人公司向发起(qi)的大量诉讼最终以(yi)和解(⏰)收尾,和解(jie)的代价也必然是向(xiang)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(wei)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(💳)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(🌍)所停止对《家(🎚)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(💻)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(🤑)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(fa)起诉讼(🥂)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(👻)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(🗒)作权集(ji)体(ti)管理条例》第二(er)十条规定,本案(🤯)原告应为中国音像(🚿)著作权集(🏕)体管理协(xie)会;本案中鸟人公(gong)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(ren)的著作权无(🖋)证据证实。